新闻来源:东莞时报
广东省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付费在百度推广“国安票务”,结果发现在百度搜索的第一条信息却是“国安票务:订机票,就上携程网”,“国安”公司认为携程网利用互联网使用“国安”商标侵犯了其商标权,将携程网告上法庭,索赔500万元。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12月7日,携程网公共事务部回应,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与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的法律纠纷,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国安”
状告“携程网”商标侵权
“国安”公司是东莞地区航空代理的老牌企业,近年来因受电子商务网站的冲击,而转型也建立了自己的订票网站www.96979.cn,但公司经营业绩明显下滑,公司负责人称多方找原因一直不得其果。最近,“国安”公司发现在百度上付费推广自己的网站信息却显示是同行业的知名品牌“携程网”。
根据东莞市东莞公证处的公证书显示,在“www.baidu.com”第一页页面中输入关键字“国安票务”点击“百度一下”搜索的页面显示:“国安票务:订机票,就上携程网www.ctrip.com”。
“国安”公司称,其公司与携程网没有签订任何合作协议,因此认定是携程网侵犯了公司的权益,于是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侵犯“国安”注册商标权。
2012年9月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携程:
与百度之间无业务联系
尽管“国安”公司认为携程网侵犯其“国安”商标权,但“携程”却答辩称即使存在侵权,那么也是百度或他人授权,与“携程”无关。
2012年10月23日,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诉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纠纷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法庭证据互换。
“携程”答辩称,所谓侵权行为发生在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官网(以下简称“百度”)上,而不是“携程”的官网上。“携程”与“百度”之间无业务联系,为什么在“百度”上搜索“国安票务”时会显示携程网的信息,“携程”至今不明白。收到本诉状后,“携程”才知道“国安票务”的存在及受到的侵害。
“携程”称与“百度”之间无业务联系的情况下,“携程”不可能自己或授意别人在百度的技术平台上实施“携程网”和“国安票务”的链接。因此,即使存在侵权,那么也是“百度”或他人侵权与“携程”无关。
百度:
“携程”关联公司发布信息
2012年11月29日,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回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查令称,“国安票务:订机票,就上携程网www.ctrip.com”由客户撰写。经查询发现账户名为“百度携程jp2110093”在2011年9月21日分别添加了国安票务的关键字。该账户的法人实体是“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推广的是www. ctrip.com。
百度回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查令还称,“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在开户时提供了与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的关系说明,说明其同属携程旗下的关联公司,同为携程网www. ctrip.com服务,百度与“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有合作关系。
记者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查询到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企业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一栏均为范敏。
被侵权一年多索赔500万
12月9日,记者在百度搜索输入“国安票务”第一条信息显示的百度推广链接是www.96979.cn(国安机票网),没有再显示如诉状所描述的“携程网”信息。百度回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查令中称,公证书中涉及的内容于2012年11月29日删除。从2011年9月21日添加关键词,到2012年11月29日删除,时间长达1年多。
“国安”公司称,其最近多年经营的销售额均保持在7亿元左右,根据其公司经营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报表显示,公司过去一年销售额下滑1亿元。“国安”公司负责人称,整个商旅服务行业的佣金费率大概在5%~7%左右。
“国安”公司称,携程网直接用付费的方式通过百度搜索工具侵占国安票务在东莞及周边地区的市场份额,导致公司业绩下滑。公司向法院请求判决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赔偿侵犯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国安”注册商标权损害赔偿金500万元。
目前法院尚未作出正式判决。12月7日,携程网公共事务部回应,“携程”与东莞市国安票务有限公司的法律纠纷,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不便透露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