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同美国的“飞人乔丹”没有丝毫关联


新闻来源:新京报     
   
     
    运动品牌乔丹体育25日将上会,对IPO发起冲刺。该公司计划在上交所发行112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拟募集资金10.64亿元。作为一家土生土长的民族企业,商号及主要产品商标“乔丹”均与美国前职业篮球球星的中文译名相同。这令市场担心日后潜在的商标侵权风险。
   
  80年代在福建起家
   
  从招股书看来,乔丹体育同美国的“飞人乔丹”没有丝毫关联,授权亦不存在。公司由福建省晋江市发家,是地地道道的本土品牌。
   
  招股书显示,公司由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发展而来,其出资人丁老岁为乔丹体育现任董事长丁国雄之父。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国雄和丁也治夫妇。
   
  据了解,丁国雄本人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北京开设个体店铺经销运动鞋。截至1995年年底,其在北京共开设10多家零售及批发店铺。此间大量资金积累成为多次增资的基础。
   
  2009年12月,公司前身福建乔丹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乔丹体育诞生。
   
  对此,公司在招股书中称,“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并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职业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且自2000年6月28日成立至今, Michael Jordan 从未就发行人商号及“乔丹”注册商标事宜向发行人提出过任何权利或主张。
   
  乔丹儿子名字亦被注册
   
  尽管有上述陈述,但乔丹体育招股书显示,飞人乔丹两个孩子的中文译名也成为公司注册商标,分别于2019年、2020年权利到期。
   
  对“乔丹”商标的有效性,公司表现出了极大信心。招股书称,由于公司于2003年前后取得“乔丹”商标证书且距今已超过五年,拥有“MICHAEL JORDAN”商标的耐克公司不具备提出撤销申请的资格。
   
  有分析指出,如过于热衷傍名牌的“山寨公司”顺利上市,对资本市场将是弊大于利,诚信、创新、知识产权接受挑战。但业内人士认为,从上市角度,乔丹体育并没有违反规定,商号、商标均经过相关部门核准,且公司盈利能力很强,仅201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5个亿,过会还是大有希望。(刘夏)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  黑土 

上一篇:超出有效期继续使用原注册商标,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的使用人

下一篇:公司大多数的头衔竟是花钱买来的

相关新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