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注册”征求意见


新闻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就在诺基亚手机特有的标准铃声和Windows系列产品的启动音乐等来自国外的声音商标越来越深入人心时,9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了解,与现有商标法的规定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对此,山西省的企业和普通市民有何意见?会不会为其产品申请声音商标?几日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声音商标注册”征求意见

  据了解,根据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将可视性和显著性作为商标注册的必要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否定了声音商标的注册。

  而新出台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则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果该征求意见稿通过,也就意味着“声音”将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并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品牌越知名越想注册

  商标法征求意见稿才刚刚出台,却已经引起不少企业和单位的关注议论。

  对于声音商标,刚刚注册成立的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汪先生表示,虽然广告公司一直是把视听创意作为生存发展的关键,但是在公司起步阶段他并不打算尝试。“在我的公司还没什么名气和经济实力的时候,我希望通过一种最便捷、最有把握的方式来宣传公司。”汪先生说,传统的商标是有形的,它可以印在名片上或宣传单上直接递到客户手里,可是声音商标却是无形的。而且就算让客户听见了,也是转瞬即逝,不像传统商标那样可以随时看见加深印象。

  不过,对于那些已经有了一定影响力的企业,特别是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或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来说,他们倒是对声音商标颇感兴趣。“这个注册形式很新鲜,我也很感兴趣。”省内多家知名企业的负责人纷纷表示,希望该征求意见稿能顺利通过。他们认为,过去一般都是请作曲家作曲,通过彩铃和彩信的形式宣传企业,没什么法律保障。可如果声音可以在法律上被允许注册,那就肯定会对这个代表企业的声音出台一系列保护措施,有利于企业树立独一无二的形象。

  声音注册,操作待细化

  业内人士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标注册也从以前强调商标的“可视性”,向更宽泛的范围发展。有专家认为,在这次修法过程中,对声音商标的新规定,体现了商标的本质特征和主要功能。这一新的规定,为今后我国商标类型的扩大提供了法律依据。“声音作为商标注册,虽然合法,但是操作起来难度较大。”省城一家商标事务所的负责人介绍,在国外声音一直是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声音能够代表企业及商品,并受到法律的保证。事实上,我国法律对此也是原则支持的。但是,具体到《商标法》实际操作时,有许多现实难度,可操作性有待细化研究。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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