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中国体育在线
近日,“姚之队”就姚明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权一事在京召开媒体通气会。“姚之队”中国负责人陆浩表示,该公司开发的体育用品“姚明一代”采用姚明为主导形象,并在全国各地建立经销专营店,姚之队认为这种行为极大地侵犯了姚明的权益,在协商未果之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提起诉讼。据介绍,目前姚明已委托律师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次姚之队会对姓名权、肖像权和不正当竞争三方面进行起诉并要求相应的索赔。
姚之队:我们现在是忍无可忍了。
2002年,姚明以选秀状元的身份开始在NBA打拼,也是从这一天开始,“姚明”这个名字家喻户晓,这让不少商家看到了“姚明”这两个汉字背后隐藏的极大商机。“2003年我们为了保护姚明的商业利益,到工商部门成功注册几十种‘姚明’产品,但那时就已发现,运动鞋、服装两类已于2001年被人提前注册,当时注册的名字是‘姚明一代’。”陆浩在通气会上表示,2001年提出申请“姚明一代”这个商标的正是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陆浩说:“我们提出异议后,商标局驳回了他们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也没有核准他们的商标注册。”所以至今,武汉云鹤仍然没拿到商标证书的原因。既然2003年就发现对方有侵权行为,为何在时隔8年之后,才提起诉讼呢?陆浩解释说:“实际上我们每个月都在给侵权商标提异议,在姚明刚去美国不久我们就已经提出异议,这也是他们没拿到商标证书的原因。因为在这家之前已经有人有这样的市场行为了,但我们没有打这样的官司。如果他们没有被关注,我们的维权是不是会助长他们的这种行为?我们现在是忍无可忍了。”
陆浩进一步解释:“我们跟他们的接触是前年,电话沟通好几次,见面谈过一次。他们认为他们没有侵权,我们把这边的情况跟他们做了介绍。在沟通中他们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但他们认为我们不会起诉。他们可能投入比较大了,收不住了。”
据陆浩介绍,姚明也曾在去年“3・15”之前下过最后通牒:“除了本人的赞助商之外,未将姓名权与肖像权授予其他任何公司与个人,对于擅自使用本人姓名、肖像、签名及与本人相关各类标识的行为,本人均将适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追究。”但涉嫌侵权的行为仍在继续。所以时至今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姚之队将对方告上法院。
“姚明很重视也很在意自己的形象,他觉得如果是他授权的话会承担责任,但如果要是侵权了,就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朋友问他,这个产品很烂啊,你怎么会做这个?姚明就会很尴尬,这件事对姚明和消费者都造成了很严重的伤害,他不赞成这样的行为。”陆浩说。被告方:2001年姚明只是普通的运动员因为对方至今仍然没有拿到商标权,所以在陆浩看来,“对后面的官司,我们是有信心的”。然而事情似乎并不那么简单。在姚之队公布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权的消息后,随即有消息表示,姚明的恩师李秋平是被起诉对象武汉云鹤的品牌顾问,“姚明一代”产品今年初还成为李秋平俱乐部指定冬训服。然而对于李秋平与武汉云鹤的关系,姚之队负责人陆浩在通气会上并未正面回答,只是表示:“这个我们还不太清楚,我们只是根据武汉云鹤的行为进行行动。”
据了解,武汉云鹤公司高管张国强曾和姚明的父亲姚志源是队友,张国强和李秋平关系密切。2001年,张国强申请注册“姚明一代”以及“姚明OBC”等品牌。姚之队在北京召开了通气会,被告方武汉云鹤也随后发出声音。云鹤体育企划部经理彭伟说:“李秋平指导确实是我们公司的顾问,但我们使用‘姚明一代’并不是得到他的授权。‘姚明一代’品牌早在2001年就注册了,当时姚明还只是一名普通的篮球运动员,所以我们没有侵权。”
目前来看,双方之所以最终走向对簿公堂的一步主要原因是:武汉云鹤认为他们2001年就提出申请注册“姚明一代”的商标,而当时“姚明还只是一名普通的篮球运动员”。在接受武汉当地媒体采访时,张国强表示:“在2001年我们注册‘姚明一代’商标后,姚之队后来是提出了异议,但这事到现在都还没有解决,我们也就此事进行了上诉,所以姚明方面现在得先和我们解决‘姚明一代’商标的事情,然后才能状告武汉云鹤。”
链接这不是姚明与“姚之队”第一次围绕肖像权问题打官司了。2003年他们就曾将可口可乐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不过那次只象征性地索赔1元钱。显然,“姚明”这个名字暗含巨大的商机,所以陆浩表示:为了不让侵权行为的成本太低,此次起诉武汉云鹤不再是要求象征性赔偿。陆浩并未透露具体索赔数目,他表示等到法院宣判的时候大家自然就知道了。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围绕“姚明”这个姓名侵权的事件屡有发生,这也促使了“姚之队”着手考虑对“姚明”这个名字的商业开发。陆浩表示:“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考虑(出产姚明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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