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镀“金”傍名牌


新闻来源:三峡都市报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工商分局牌楼工商所查处了一起商标镀“金”案,对当事人开出1.3万元罚单。
    
    2010年12月2日,一自称江苏省无锡市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王圳的人,到万州区王牌路某农资公司推销产品,称其能提供该农药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农达”牌草甘膦异丙胺盐除草剂,与美国孟山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农达”牌除草剂相比,“金农达”价格便宜,除草效果相当,且比“农达”多一个“金”字,不会构成侵权。
    
    万州某公司考虑到购买该产品一是可以货到付款不会上当受骗,二是产品价格比美国孟山都的“农达”便宜66%,三是供方信誓旦旦保证产品不构成侵权,便以8000元的价格购进了50件“金农达”牌除草剂。
    
    2010年12月29日,万州区工商分局牌楼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万州某农资公司所售除草剂的“金农达”标识,“金”字为黑色,“农达”二字为红色,“金”字字体明显小于“农达”二字,整体构图突出表现了“农达”二字的视觉效果。与孟山都科技有限公司“农达”注册商标相近似。执法人员当即对侵权产品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经查,该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工商部门于近日对其作出了罚款13000元并没收其侵权产品的处罚决定。(记者 谭本政)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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