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旗号的品牌没有任何一家拥有合法的“国酒商标”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11日,一条《“国酒”茅台涉嫌虚假宣传,我要让茅台还消费者一元钱》的帖子引来不少网友跟帖。实名发帖的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德文正筹备发起一场针对贵州茅台的公益诉讼,“茅台酒在广告宣传上自封为国酒,从而价格连续飙升,这种虚假宣传,让消费者多掏了不少钱。”

  哦,原来所谓“国酒茅台”,竟然是企业自封的―――既没有任何机构的认定,也没有合法的商标手续。这简直就是欺世盗名。这不只是法律的问题,也是一个常识问题,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诚信为本,有一说一,不能随意给自己贴近带高帽。然而,现实是很多人和企业都没有守住这一基本底线,用“国字号”进行宣传的产品更是多了去了,如“中国名牌”、“国酒品牌”、“国家名酒”、“国宴用酒”等等。记者调查证明那些宣传中打着“国酒”旗号的品牌没有任何一家拥有合法的“国酒商标”。如此欺骗消费者,实在是对法律的羞辱,也是对有关部门的羞辱。□张魁兴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 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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