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深圳商报
从深圳湾大桥、深圳湾口岸再到深圳湾体育中心,以“深圳湾”命名的公用设施近年来不断出现在市民眼前,“深圳湾”的“出镜率”越来越高。谁曾想到,一位老深圳手中却握有“深圳湾”商标的全类注册。昨天(9月15日),记者从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商标持有人梁锦波欲以800万元的底价全部转让“深圳湾”商标。
随后,在新闻路上的名典咖啡厅内,梁先生约见了记者。
据梁先生介绍,“深圳湾”3个字最早出现在唐朝,宝安县志中也有记载。但将“深圳湾”申请为注册商标,纯属偶然。
据梁先生回忆,2004年,喜欢研究商标的他翻阅商标评审委员会教科材料时,看到这样一段文字:“仅由山脉、河流、高原等自然地理名称构成的商标,可根据具体的商品和类别,在不造成产源误认的情况下,准予注册。例:长江、太湖、深圳湾。“深圳湾”3个字第一次映入眼帘,梁先生便萌发了将其注册成为商标的想法。
梁先生接着说,1984年,华侨城集团投资兴建了深圳湾大酒店,这是深圳最早建设和开业的四星级酒店。20年后该酒店重装时弃用了原名,史上第一个以“深圳湾”命名的商标便永远地成为历史。
其后,深圳卷烟厂曾以“深圳湾”申请注册了商标。
“在我之前,深圳卷烟厂早于1999年申请了商标注册。”梁先生告诉记者,到2001年,深圳卷烟厂已先后在15个类别申请注册了18件“深圳湾”商标。梁先生只能从2004年开始在其他类别分批申请注册。
2007年,梁先生开始走上了“深圳湾”商标注册之路,与深圳银科实业有限公司合作申请注册“深圳湾”商标。
2008年底,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深圳卷烟厂突然申请注销了“深圳湾”商标。得知这一消息,梁先生第一时间提出注册申请,如今已完成“深圳湾”商标的全类注册,并陆续取得注册证。
记者了解到,商标实行全套注册后,有效期内,未经授权许可,任何企业及个人都不得在盈利性活动中使用。翻开深圳地图可以看到,从蛇口的后海到红树林大片靠海片区,与香港一桥之隔,海天相连,这是深圳市区最靠近大海的地方。以这片被称为深圳湾的地名作商标,具有无可替代的独占性和显著性,商业价值潜力巨大。
梁先生表示,深圳湾已成为深圳最具开发价值的核心区域,是深圳一张亮丽的名片。近年来,市政府投入巨资开发深圳湾地区,如今已建成一大批具有现代标志性的设施和连片住宅区,深圳湾体育中心也将成为深圳2011大运会分会场和闭幕式场馆。
“相比之下,一些商标即便花费千万元广告费,在电视上播放15秒也未必就能深入人心。”据梁先生透露,“深圳湾”全类商标的转让底价为800万元,也可以知识产权入股方式与其他企业合作,但只能全类转让。
“之前也有代理机构提出购买房地产类别的商标持有权,我拒绝了。”梁先生认为,只有全类转让,才不会导致“深圳湾”四分五裂,各奔东西。他更希望购买者是深圳本土企业,这样可以令“深圳湾”商标永远地留在深圳,不致流失外地。
(记者 肖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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