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千里寄相思”能否申请注册商标



新闻来源:新法制报     
   
 
  网友“明月照我心”:我是某食品厂的厂长,企业准备申请注册“明月千里寄相思”为产品商标。请问:该商标能否取得注册?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根据《商标法》第9条和第11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明月千里寄相思”属于非独创性的广告用语,用作商标不能起到使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显著特征。因此,该商标不能取得注册。但是具有独创性的且非流行的短语不受此限。(记者 淦丹丹)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黑土

 

  

上一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调查干部直系亲属从业情况

下一篇:杰士邦涉嫌制造假象欺骗消费者

相关新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