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山西晚报
争议多年的“杏花村”商标,如今依然尘埃未定。
3月18日,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
2009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安徽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发核准 “杏花村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批准该公司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按照这一裁定,“杏花村”商标被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清明将至,杜牧的名诗再次从人们的记忆中浮出。然而,意境优美的杏花村究竟在何处?却在文坛和商界存在争论,引起了山西安徽两地关于“杏花村”商标的8年之争。
名诗引发地名之争
在中国难以计数的村庄中,从古至今,杏花村是知名度最高的村庄之一。与杜牧诗中“杏花村”有联系的,全国各地有多个。其中,山西汾阳说和安徽池州说较为知名。
山西汾阳市区北15公里处有一个杏花村,村里有一口古井,俗称神井,据碑文记载,井水“味如醴,甘馨清洌”。相传自南北朝以来汾阳便以产美酒著名,所产汾酒素有“甘泉佳酿”的美誉。在众多的杏花村里,惟此处有这样远近皆知的名酒。历代文人墨客的题诗碑刻甚多,杜牧的《清明》诗列于碑群之首。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城西南有个杏花村,此处过去也有酒肆,也产名酒。杜牧于会昌四年(844年)9月由黄州刺史迁池州刺史,会昌六年9月再迁睦州刺史,在贵池呆了整两年。杜牧在贵池为官时,爱喝酒,也爱郊游,现在贵池古井犹存,当时以井水酿酒,名为“杏花大曲”,香醇可口。清人朗遂作《贵池县杏花村志》,将杜牧诗收入。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杏花村的声名远播,却繁荣了两地的酿酒业,汾阳杏花村和池州杏花村都以酒文化闻名,自古以来,便有众多名人诗家在两地把酒赋诗,流连吟唱。
汾阳杏花村酿酒始于北魏,已有一千五百多年历史。1949年6月1日,国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宣告成立。1952年,汾酒在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从而成为四大白酒之一。1957年,杏花村汾酒厂在酒类产品上注册“杏花村”商标。1997年,“杏花村”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2007年,杏花村汾酒酿造工艺被列为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中华名酒第一村”的品牌发展论坛上,汾阳杏花村被组委会授予了“中华白酒第一村”的称号。
池州杏花村也以产酒著名。池州杏花村黄公酒垆的黄公井,史称“香泉似酒,汲之不竭”。当地的酒厂先后开发了“杏村”、“牧童”、“九华山”3个注册商标的系列名酒。值得提及的是,当地酒厂曾靠“杏花村”牌,闯出了一片市场。但其时山西杏花村汾酒已驰名全国,且注册“杏花村”商标在先。争议过后,当地的“杏花村”商标改名为“杏村”。
两地同打“杏花村”牌
2000年5月,汾酒集团为顺应市场,进一步挖掘、整合旅游资源,更好地宣传和弘扬酒文化,成立了杏花村酒都旅行社。当时汾阳杏花村的旅游开发已成规模,推出了汾酒文化博物馆、古井亭、汾酒工业园林、酿酒车间、成装车间、酒库、汾酒文化广场等景点。
其中,汾酒文化博物馆是中国第一座酒史博物馆。有汾酒史、中国历代酒器酒具、汾酒荣誉产品、馆藏书画精品等5个专题陈列馆。酒都碑廊收藏名人书画作品达3000余件,部分精品已刻成石碑。1994年开放的酒史博物馆收藏1000余件酒器具,不仅品种丰富而且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此外,杏花村汾酒工业园秀木成林,绿草如茵;亭台湖泊,山石巍峨。让游客在美景中感受到深邃的酒文化内涵。2002年8月,汾酒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2005年3月,汾酒集团成立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旅游有限公司。
让汾酒集团没有想到的是,安徽池州杏花村也在打造当地杏花村景点,并先一步提出申请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
池州杏花村曾为安徽胜迹。在清代,杏花村方圆达十里,每到阳春三月,杏花烂漫,灿若红霞,并逐渐形成“杏花村十二景”。然而世事更迭,清朝末年,杏花村面目全非,只剩一口千年古井――“黄公井”。1997年底,贵池区把复建杏花村、开发杏花村景点确立为“杏花村名牌”战略,将恢复建设杏花村提上了重要日程。
1999年,旅欧华人、欧洲中华文化事业发展集团董事长詹晓荣来到池州,与池州市签订了合同,投资恢复杏花村原貌。2000年5月,池州杏花村复建破土动工,2003年9月,古井文化园对外开放。2009年,池州杏花村复建完工。同年,池州杏花村旅游区被评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对杏花村,池州人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恢复杏花村胜景,一直是池州人心中的一个夙愿。”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为了打响杏花村品牌,在全力投入项目建设的同时,2001年,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黄公酒垆、牧童遥指、杏花村等旅游类商标。2002年9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初审公告,按照《商标法》规定,如果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将归申请人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使用。
一分为二绽放南北
“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初审公告引起了汾酒集团的注意,汾酒集团先后于2002年9月29日、2002年11月17日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
汾酒集团法律事务处工作人员介绍,汾酒集团的异议理由是:“杏花村”是汾酒集团的主商标,早在1957年即在酒类产品上获得注册,并一直沿用至今,1997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和知名度。被异议商标“杏花村”与汾酒集团的驰名商标“杏花村”文字完全一致,构成近似。其次,汾酒集团于2000年5月成立杏花村酒都旅行社,与被异议商标使用指定服务类别内容完全一致,势必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混淆,误导公众,使异议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杏花村”商标的注册引起了池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3年5月15日,池州市政府专门发出关于申请“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的函,认为杜牧《清明》诗句中指的“杏花村”应在池州。
2006年9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做出裁定:汾酒集团的“杏花村”商标核定使用在白酒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杏花村”指定使用于旅游服务方面。两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功能、用途均有不同,虽然文字组合相同,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汾酒集团的“杏花村”商标虽在酒商品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其核定使用商品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区别较大,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不会在市场上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汾酒集团提出的该公司商标“杏花村”与池州杏花村商标“杏花村及图”二者内容一致,并损害其合法权益的理由不成立,“杏花村及图”旅游服务类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汾酒集团对国家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2007年2月6日再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
接到山西方面提出的异议复审要求后,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查后认为,汾酒集团的“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的申请日期为2002年8月28日,时间上晚于被异议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公司(原安徽省黄公酒垆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杏花村”商标的申请注册日期,且其被核准注册的酒商品类服务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旅游服务类服务不类似,故不能构成被异议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
2009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核准“杏花村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审理终结,核准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
有望获得“跨类保护”?
2010年3月18日,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汾酒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作为所涉裁决的被申请人,并通知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次起诉我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石奋斌律师长期担任汾酒集团法律顾问,曾在“家家酒”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中担任汾酒集团的委托代理人,帮助汾酒集团胜诉。他认为:“早在1997年,‘杏花村’商标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而法律对驰名商标实行跨商品类别的保护。按照我国于1994年5月5日加入的《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分为34大类,服务项目分为8大类。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但不得在相同或近似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而且不得在不同类别甚至性质不相关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否则,就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权。”
“杏花村汾酒已经拥有了非常高的知名度,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对‘杏花村’的使用都会使相关公众联想到汾酒集团,商标‘杏花村’与汾酒已经形成特定的对应关系。”石奋斌表示,作为驰名商标的“杏花村”应当获得更加广泛的跨类保护。据此,汾酒集团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
据了解,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官司并不鲜见。2009年,浙江省一水暖经营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注册“伊利”商标,用于卫生设备并获得通过。内蒙古伊利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裁定。伊利公司最终胜诉。
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位胡姓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他们正在积极准备应诉,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史料的搜集,做好这次诉讼案佐证的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并且专门组织法律顾问团,搜集应诉的材料。同时,池州市相关部门紧急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应对“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争议案事宜。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谈及此事,认为汾酒集团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还不够到位。他举例说,山西老陈醋集团不仅在产品上使用“东湖”商标,而且在第35类广告、推销等服务和第39类旅游等服务上注册了“东湖醋园”商标。再如阳城“皇城相府”旅游服务、商品生产、加工等15大类上注册了“皇城相府”商标。“知名商标所有企业应在原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外,跨行业申请注册若干相同商标。否则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果汾酒集团在‘杏花村’获得驰名商标的同时,在多个类别注册‘杏花村’商标,局面就不会像今天这样被动了。只有及时科学地注册商标,才能运用商标制度提供的法律保护,在市场竞争中进行深度开发与整体运营。”
尚未落幕的“杏花村”商标之争,又一次敲响了晋企商标意识的警钟。(记者 郝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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