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陷入“商标门”?


 
新闻来源:市场导报      
       
 如果不是近日无头无脑地接到了一纸诉状,浙江杭州神龙川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向红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像亲生子女样一点点养大的“神龙川”,有朝一日会通过法院来找麻烦,对她这个有着“知遇之恩的人”上演一出“以怨报德”。
    
    “神龙川三个字最早就是我构思策划出来的景区名称及公司字号,并请了名家书写后去注册商标的,怎么在自己的景点内使用多年,却莫名其妙地吃上商标侵权官司了?”张向红面对《市场导报》记者无奈地说,“这次被人状告‘侵权’我只是最早‘中枪’的,后面还有一大串呢。这些商标抢注者也太可气了。”  
    
    据了解,浙江省临安市2008年旅游门票收入已达8323多万元,比2007年增长了18.7%,09年形势更是喜人。“神龙川被告了!”在当地一石激起千层浪,立马引起临安旅游部门、工商部门、相关景点老总们的高度关注与警觉。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从商标查询官方网上拉出一张清单后,众人当场傻眼了,当地竟有10个知名风景旅游景点名称被一自然人“苗渤鲁”全部抢注。
    
  “满目青山依旧在,太湖源头水更清。”拥有众多青山绿水等优质休闲度假资源的临安,接下来商标侵权麻烦看来已远不止“神龙川”了。什么太湖源、天目山、白水涧、浙西大峡谷、柳溪江、八百里、钱王陵……都将面临同样的“叨扰”。因为,谁能预料杭州这位名叫苗渤鲁的人,不会通过法院一个个找上门来。
    
  事态这样发展下去,临安旅游景区岂不是集体陷入“商标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神龙川率先“中招”
    
  11月初,浙江省杭州人苗渤鲁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称自己的注册商标第5320548号《神龙川》核定服务项目是第41类公共游乐场、游乐园;教育;动物园;组织竞赛;教育或娱乐;体育野营服务……有效期自200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0日。现被告杭州神龙川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 《神龙川》商标只在第39类上注册,而39类是观光旅游;旅游安排;商品包装;汽车运输;旅行社;给水等。因神龙川景区经常要搞一些游客参与性的活动,如篝火晚会、娱乐活动等。原告苗渤鲁就此收集广告中的篝火晚会娱乐活动等活动作为证据,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侵权资料,公共游乐场的经营场地及度假村更名等”。
    
  记者在获知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电话采访了苗渤鲁。他在电话中说:“公告期没人提出异议,这个商标现在属于我的,对方即使提出撤销,也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这个官司我肯定能打赢。”
    
  当被问到为什么一次性抢注那么多商标时,苗渤鲁说,他以前就是搞文字工作的,在商标注册方面的意识比较强,像“报刊文摘”、“现代中学生”等也在第16类上进行抢注了。他还声称在余杭区已批了100多亩土地,准备搞微缩公园,会把注册下来的各地景点名称商标全部利用起来。这次与“神龙川”打官司没要求赔偿,主要是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其他几家景点的侵权问题,到时会一个一个来解决。
    
  在导报记者再三追问有没有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时,苗渤鲁表示,商标许可使用、一次性转让都是可以坐下来谈的,比如现在打官司的“神龙川”许可是一个月费用两三万元,一次性买断就要上百万元。

  神龙川称决不妥协
    
  “对方的商标注册证才刚拿到手,就迫不及待上门寻事,我们不怕的,已请好了律师、专家等坚决应诉。”张向红说,一直以来都在使用“神龙川”,自己是从文化馆部门下海的,当初商标意识也算强了,2001年景区刚开张就申请注册了“神龙川”图形和“神龙川”39类,但没有注册41类覆盖到娱乐活动、游乐场等,当初就在类别上少打了个勾啊,现在想想是有点后悔的,惹来这么多麻烦。
    
  “事情出来了,就积极应对,最近对商标知识清楚多了,更感到商标对一个企业发展的分量。我的事也能为全市旅游景点经营者提个醒、上堂课,大家全部醒悟了。我觉得,这是坏事也是好事吧。”张向红说,到目前为止,公司已为“神龙川”投放了上千万元的市场推广和宣传费用,品牌响亮了就被人瞄上了。
    
  “这个官司很无厘头的。”张向红说,对方根本没有经营,也明知我们一直在经营“神龙川”,还去抢注“神龙川”要挟我们,一张口想要这么多钱,这不就是恶意抢注吗?我们是决不会妥协的。现在一方面积极准备应诉,另一方面已向国家商标局紧急求援,申请将原告的商标撤销。

  留给商家太多思索
    
  “神龙川可要挺住啊,不然接下来就是我们了。”临安众多景点老总历史性地聚在一起,谈及此事大有“唇亡齿寒”之感。如果不是“神龙川”中招了,他们至今还不会如此重视对自己商标的保护。
   
   一个市里竟然一下子有10个知名景点被人抢注了,这个教训真的犹如当头棒喝。“唉,在生意场上打拼还是要多学学法啊。”临安钱王陵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林先生说,这集中暴露了全省旅游景区对自身品牌保护还相当薄弱,不及时补上这一课,还会给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有可趁之机的。
    
  “这位抢注人未必能捞到什么便宜。”浙江一商标事务所所长厉先生接受采访时说,“神龙川”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使用在先,而对方至今根本没有任何经营行为,这样的恶意抢注是完全可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的。
    
  他同时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品牌的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抢注,要争取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即使别人抢注成功了,只要企业平日里注重对持有商标使用在先证据的保管、收集,还是能轻松应对上述麻烦的。

                                                                                      (记者 吴志强)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 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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