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市场导报
近日,浙江省海宁市工商局和海宁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2008年度核准注册的132件普通注册商标实施奖励。这是海宁首次对普通注册商标实施奖励。
去年初,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海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在《实施细则》中对注册商标奖励作出明确规定:对注册初级农产品商标的,每件给予2000元的奖励;企业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新注册认定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单位给予10万元以内的奖励。本次受奖励的132件注册商标中,有124件为工业品商标,8件为初级农产品商标,共获奖励14万元。
近年来,为推进海宁品牌建设,促进海宁企业转型升级,海宁市工商局积极向当地政府建言,对注册商标实施奖励,鼓励海宁企业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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