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伯华在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强调 加大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伊德里斯为大会致贺信

        新闻来源:中国工商报

         6月26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小礼堂内座无虚席,气氛热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举办的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在这里隆重开幕。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组长吴仪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强调,国家工商总局将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商标富农的工作机制,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对涉农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

  周伯华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向出席会议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关心、支持中国商标事业发展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中国政府态度坚决地履行承诺,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实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工作,不断加大对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涉农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侵权行为。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国家工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直属机构,依法注册和保护商标、地理标志是其主要职责之一。长期以来,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商标与地理标志的注册与保护工作,注册商标累计已达276万件。自1995年我国明确通过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保护地理标志,尤其是2001年商标法第二次修改明确在商标法中保护地理标志以来,已经收到来自国内外的地理标志注册申请600多件,其中251件已获得注册。

  周伯华介绍,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强调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2005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中,将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案件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培育和保护工作,以进一步推动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

  周伯华指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适应商标保护日趋国际化的要求,促进商标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国家工商总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曾多次合作在中国举办研讨会,如2005年“战略性利用商标、促进经济暨农村发展国际研讨会”,2006年“商标国际注册国际研讨会”等。这些有益的活动为国际知识产权界提供了良好的交流平台。

  周伯华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交流的进一步深入,国家工商总局愿意继续保持和发展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良好合作关系。此次大会的举办,将有助于加深对地理标志的作用及其对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利用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经济发展的水平,为促进和谐世界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特使卢比奥宣读了卡米尔・伊德里斯总干事致大会开幕式的贺信。伊德里斯在贺信中表示,在北京召开的本次盛会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致力于知识产权体系的推广和加强,尤其是对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视。同时也表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地理标志保护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对中外知识产权界、企业界、研究机构以及政府和司法部门所提供的服务,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继续在国际法律框架内细化并加强地理标志使用和保护的推广活动,推动所有成员国运用地理标志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全面发展。

  世界地理标志大会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重要会议,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促进各国对有关地理标志问题的交流,促进国家与国际层面有关地理标志问题的解决,加深各国对地理标志的作用及其对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利用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经济发展的水平。本次大会是首次在亚洲举办。

  为期3天的会议中,会议代表将围绕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形势、运用地理标志和商标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识别力、地理标志国际法律框架的未来发展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大会期间,18个省(区市)的30件地理标志产品将进行展览展示,会议代表还将实地参观“平谷大桃”生产基地。

  出席大会开幕式的还有,来自美国、欧盟、韩国、印度、南非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代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农业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北京市政府的有关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及部分县市人民政府,地理标志企业或协会的代表约700人。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  黑土

上一篇: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在京开幕 吴仪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下一篇:工商机关重视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相关新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