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徽吉祥物等普通商标申请目前正审查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介绍称,截至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将69个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了备案,7个特殊标志已经予以登记,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吉祥物等普通商标申请目前正在审查过程中,20家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参与企业将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合同在商标局备案并取得备案号。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李东生指出,按照《商标法》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合同备案、与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特殊标志登记、商标注册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等方面依法履职,切实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规范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保障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李东生介绍称,据统计,2004年至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1128件,涉案金额达1489万元,罚款83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件,移送人数7人。其中,2006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428件,比2005年增长了45%。
 
    根据部署,2007年至2008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用一年的时间开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商品和非法印制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还将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商标执法人员进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专门培训,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赛事期间案件应急处理机制。
 
    李东生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坚持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行政处罚和教育引导相结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加强与奥组委、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保驾护航。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 黑土

 

上一篇: 中国政府鼓励企业海外维权 将建系列保障措施

下一篇:中国名牌与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别

相关新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