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发布部门:市局商标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和参照《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大连市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和2011年度认定(三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大连市著名商标续展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时间

  (一)符合《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和参照《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1]32号)规定的商标注册人或被许可使用人,提交近三年的有关证明材料,可申报认定大连市著名商标。

  (二)2014年12月和2015年5月届满3年的大连市著名商标,可提交近三年的有关证明材料,向市工商局申请续展认定市著名商标。

  (三)新申报大连市著名商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续展认定大连市著名商标截止2014年10月30日。

  二、申请程序和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须登录“大连工商网”-“公示公告”下载相关通知,然后在“办事大厅”表格下载“商标处相关表格”栏下载 “《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和“《著名商标表格》”。

  (二)准备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当简练精致,采用a4规格,一式二份(正、副本);目录清晰,装订牢固,目录标示页码与实际页码一一对应。

  申请人除提交纸质材料外还需提供(《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著名商标申请人情况一览表》、《著名商标图样》、申请商标标识黑白(彩色)、《商标信息管理表》)电子版。以及所有材料按纸质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制成一个word文件存储于光盘或闪存,并以“xx公司xx商标申请认定xx著名商标材料”形式命名该文件。

  (三)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应当清晰完整。旧版商标注册证是a3规格,注册人和核定使用项目分列两页的,须合并缩小复印成a4规格,不得把两页分开复印。

  (四)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应是申请人的主导商品或服务,并来源于申请商标经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五)申请认定的商品或服务总数一般不得超过3项;每个申请表只准填报一个申请认定商标。

  (六)申请表中所属行业的填写,按照《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见附件)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行业代码”一栏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至代码中类,如所属行业为“谷物磨制”,则对应的行业代码为“c131”。

  (七)递交申请材料。新申请企业须于9月20日(续展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申请人所在地的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八)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见《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目录)

  1、《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中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商标权属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及所有变更、续展、转让、移转等证明复印件。被许可人作为申请人的,还要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加盖被许可人公章)和许可人同意著名商标的授权书原件(独占许可的除外)。

  4、商标实际使用情况证明。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商品的照片2-3张,主要显示涉及商标权人名称及地址的部分、要求图像清晰、完整。

  5、商标持续使用时间证明。包括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的发票、合同和广告复印件等材料。

  6、主要经济指标证明。证明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涧和纳税额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完税证明原件。申请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7、行业排名证明。省级以上相关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排名证明原件,省、市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或牌匾等资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8、销售区域证明。国内销售的,应当提交每一销售地区每年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1-2份;境外销售的,应当提交每一国家或地区有效销售发票和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1-2份。

  9、广告宣传证明。提交近三年广告合同、广告发票及部分平面广告复印件。

  10、商品(服务)质量证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管理、环境保护或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获得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涉及生产许可管理的,须提交许可证书复印件。

  11、该商标受法律保护情况等其他材料。

  [提交材料时按照上述顺序或目录装订]

  (九)初审和报送申请材料。各工商分局要严格按省局《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1]32号)文件,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从严把关,及时通知申请人补正。对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须于9月30日前加具推荐意见,将申请材料报送市局商标处;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书面说明原因,退回申请材料。

  (十)请各主管部门、企业集团、有关行业协会向所属企业转发本通知,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四、联系电话

  大连市工商局商标处   夏能源   84338456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5日


附件1:著名商标申报表格
附件2:大连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附件3: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本文章由大连商标注册网转载  大家需要大连注册商标业务 请咨询 杨先生  13009457010

上一篇:  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诉

下一篇:怎样才能闲置商标“变废为宝”,为权利人争取一些收益呢?

相关新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