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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1949年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粮集团),经过多年的努力,已从最初的粮油食品贸易公司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农产品、食品领域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同时也培育出包括“长城”葡萄酒、“福临门”食用油、“中茶”茶叶、“金帝”巧克力、“大悦城”等一批具有极高知名度的品牌和产品。此外,据该公司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其共持有注册商标4393件。正是基于企业商标管理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2012年6月,中粮集团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确定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作为一家拥有7家上市公司、数十家控股子公司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粮集团是如何对大量的商标进行高效管理和保护的? 重视商标管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粮集团成立伊始,主要负责我国粮油食品的贸易和加工,因此与商标接触较早。上世纪八十年代,该公司成立了宣展商标部,负责企业的商标管理及宣传事宜;上世纪九十年代,该公司制定企业商标管理办法,逐步确立企业商标工作制度化管理的方向。 2005年,中粮集团业务重点开始向内销品牌倾斜,对于商标工作更加重视。据介绍,为使商标管理工作更为契合企业实际情况并有助于市场竞争,中粮集团法律部牵头成立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小组,并先后参加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培训,与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机构建立联系。 据介绍,中粮集团目前已建立起纵向集中的商标管理体系。其中,在公司总部层面,品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品牌形象、品牌延伸、品牌战略制定和执行;公司法律部下设的知识产权部,专职负责管理、维护、许可注册在中粮集团名下的国内、外商标,系中粮集团知识产权专业化管理中心。除去公司法律部和公司品牌管理部外,中粮集团的11家一级经营单位的法律部门、设有法律部门的二级经营单位等都有专人管理该单位的商标事务,未设法律部门的二级经营单位等也有专职或兼职商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该单位的商标事务。 而各级经营单位如有使用公司商标等知识产权的需求,必须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作出授权或许可,各经营单位则需对其使用的知识产权承担维权和维护义务,如涉及到集团知识产权的确权纠纷或诉讼也统一由中粮集团法律部主导进行。 此外,中粮集团已制定《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并且还通过《中粮集团品牌管理办法》,对其品牌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等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包括品牌延伸、商标注册授权等事宜,均有明确内部分工。 建设专业团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中粮集团在商标工作上取得的成功与该公司的专业态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中粮集团董事长宁高宁曾在多个场合提及“好产品能说话”的理念,而对于这一理念的具体执行,则是中粮集团对于自身产品不断的研发与创新。据了解,中粮集团目前已成立“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旨在研发出更为营养、安全和健康的食品,并将该研究院的终极目标定位为“引领饮食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康,延长国人寿命”。据中粮集团法律部知识产权部负责人朱兵介绍,作为食品企业,营养、安全和健康无疑是最重要的,只有生产出受市场认可和欢迎的产品,企业品牌才能被认可,企业的商标、品牌附加值等无形资产才能得到提升,因此中粮集团数年来始终坚持品牌、研发“两条腿走路”的模式,这样企业的商标和产品价值的提升才能良性循环。 此外,记者了解到,中粮集团还有一批数十人的负责商标等知识产权事务的队伍,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高效、专业的处理企业的相关知识产权问题。据介绍,近年来,该团队负责的中粮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他人恶意商标注册提出的商标行政案件已逾千件。此外,还通过行政、司法等途径,将集团的“中粮”“长城”“福临门”“中茶”等商标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有效维护了中粮集团的合法权益。 而利用外部专家资源,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专家智囊库,也是中粮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特色之一。据了解,该公司已聘请多名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及从事知识产权实务工作的知名代理人、律师,并根据其精通领域、业务专长等特点分别建立知识产权专家智囊库。 展开维权行动 据了解,中粮集团目前已建成一套有效的商标风险应对机制,一旦发现商标权益受到损害,该公司会采取刑事、行政、民事等多种手段请求保护。 据介绍,山东烟台地区曾有葡萄酒厂商注册带有“中粮”“长城”和“华夏”字样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粮集团为维护自身权益,始终积极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并投诉。最终,2012年5月8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蓬莱召开“中粮”和“长城”企业字号保护工作现场会,进一步强化对“中粮”和“长城”企业字号的保护。会议决定,对山东省2004年以后登记在册的带有“中粮”和“长城”企业字号的葡萄酒企业名称全部责令限期整改、变更名称。 近两年,中粮集团累计提起商标维权诉讼更是高达400余件,其中已结案近100件,为该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此外,经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假冒“中粮”“长城”和“华夏”名义的不法企业名称共计31个。 2013年,中粮集团还在房地产领域内商标维权诉讼中实现突破。随着该公司旗下“大悦城”城市综合体在国内的成功发展,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滥用“大悦城”商标的情形。对此,中粮集团法律部会同下属中粮置地法律部积极开展商标维权诉讼,先后针对河南平顶山“常绿大悦城”和北京朝阳区“小悦城”分别提起诉讼,并且均获得胜诉判决,中粮集团也因此获得百万元的赔偿。(记者 杨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