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中国国情-中国网
2012年商标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个四”和“五个更加”的要求,紧紧围绕商标评审工作达到国际水平工作任务,牢牢把握推进效能建设工作主题,以夯实制度建设为基础,继续深化评审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以强化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以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科学打造高效能的评审阳光政务平台;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积极推进评审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做到更新观念、主动服务、依法评审和廉洁高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评审服务发展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水平
(一)稳步提高案件审结数量,确保案件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积极应对商标评审案件申请量持续增长的巨大挑战,在严格执行商标审理标准和优化案件审理流程的基础上,强化措施,深度挖潜,科学量化目标任务,合理配置现有人力资源,提高案件审结数量,确保将案件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目标。
(二)强化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一是完善领导班子抽查监督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采取网上或直接调取案卷抽查等方式,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核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案件裁决总量的10%。二是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件讲评制度和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规范网上签发程序,实现案件审理全程留痕管理。四是切实提高应诉能力,做好应诉工作,加强应诉分析,促进依法评审。通过强化这些质量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使评审裁决被诉率有所降低、胜诉率有所提高。
(三)进一步加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力度,支持企业利用商标发展核心竞争力。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对文化创意、移动多媒体等新型文化产业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的行政保障和服务。在严格认定标准、严密认定程序和严肃认定纪律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科技含量高、行业排头兵、市场占有量大、经济效益好、消费者认可”的企业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商标价值和效应,促进企业利用商标做大做强和发展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对涉及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评审案件的审理,增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益。用足、用活、用好商标富农措施,对涉及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评审案件依法进行提前审理、及时确权,有效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做到强农惠农富农,不断增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益。
二、加强商标评审制止恶意注册效能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商标注册秩序
(五)加大制止恶意抢注行为的力度,有效遏制商标确权领域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制止恶意抢注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作措施:一是审理程序方面,继续实行依当事人申请和商评委主动排查相结合的提前审理方式。二是证明责任方面,对涉及恶意注册申请的异议复审、争议案件,可以适度减轻被抢注人的举证责任,对恶意注册申请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或者撤销注册。三是法律适用方面,充分体现《商标法》维护诚实信用的立法宗旨,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灵活运用有关条款,在商标近似、商品类似标准运用方面按有利于防范和制止恶意抢注行为把握。四是保障措施方面,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完善并案审理规则,探索建立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个人、企业以及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
(六)积极落实“双打”部署,提高打击恶意抢注行为的准确性和威慑力。根据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4月至6月,集中力量审理一批涉及恶意注册申请的评审案件,特别是加大对涉及国外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案件的审理工作力度,确保“双打”取得明显成效。
(七)加快业务理论和实证研究,尽早形成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解决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长效机制。破解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有效遏制的工作机制,尽早形成从源头上防范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或占有公共资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加大商标确权领域内商务诚信宣传,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商标法颁布30周年和商标评审制度确立30周年为契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倡导诚信申请、诚信使用、诚信代理等理念,有效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商务诚信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创新评审工作机制,进一步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的评审形象
(九)积极探索公开评审机制,进一步提高商标评审机构的执法公信力。选择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程度高、影响力大、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试行公开评审,以更加有利于审查员查明案件事实和作出判断,更加将权力运行纳入公众视野,公开促公正,进一步提高商标评审机构的执法公信力。
(十)适当运用调解和解机制,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由评审人员对评审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双方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评审纠纷,充分降低双方当事人的对抗性,使解决争议的方式更为柔和,更加符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促进双方和谐和社会稳定。
(十一)大力推进案件回访机制,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评审效果的统一。选择不同类型的已审理终结的典型案件,在评审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通过各种方式对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和访问,了解其对裁决的态度,向其进一步释明裁决思路和理由,使其真正从内心接受裁决,并通过回访检验评审效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评审效果的统一。
(十二)积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案件评审顺畅高效。一是密切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搭建相互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以期在法律理解和适用、审查和审理标准的执行等方面更多地达成一致,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二是密切与商标局、中华商标协会和通达商标服务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就商标评审标准的把握和相关工作程序的衔接进行交流,使工作更加顺畅高效。三是密切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业务联系点制度。注重发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用,充分考虑其在重大复杂案件以及驰名商标认定案件出具的意见或建议。
四、加强依法评审效能建设,切实推进商标评审法制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十三)积极做好商标法修改工作,为依法评审提供法律保障。完成《商标法》第三次修正工作,着手《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修改论证工作,为建立提高效率和保证质量兼顾的商标评审体制机制提供法律保障。
(十四)研究起草公开评审办法,为公开评审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借鉴欧盟、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先进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制定公开评审办法,为公开评审提供制度保障。
(十五)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标准,增强对案件审理的指导性。将近年来形成的旅游风景区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审理意见、突破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审理标准、涉及驰名商标案件的审理意见等充实到审理标准中,并积极研究完善立体商标案件审理标准,制定涉及驰名商标重复认定案件审理标准,保证审理标准的统一,增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性。
(十六)深化商标评审法律理论研究,推动评审制度机制创新。加强商标法基础理论研究,切实提高评审干部的商标法理论水平,充分发挥法律理论研究对推进评审效能建设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以理论创新推动评审法律制度、工作机制的创新。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升评审工作效能
(十七)抓紧建立评审辅助系统,提高商标评审效率和质量。建立商标评审案件库、商标评审参照体系(典型案例库)、商标评审行政诉讼判决库、商标评审法律法规库等审理辅助系统,把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和裁决书以电子的方式固定下来,输入辅助系统中,作为以后审理类似案件的参照,以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工作效率。
(十八)积极探索建立驳回复审网上申请系统,为申请人提供高质量服务。以驳回复审网上申请为主要内容的评审服务系统,申请人在网上提交驳回复审申请,由计算机系统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并自动予以处理,不断推进业务流程的再造、简化和创新,为申请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十九)大力加强商评委子网站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优化商评委子网站栏目设置,丰富栏目内容,创新互动形式,提供网上咨询、便民问答、监督投诉、领导信箱等服务,定期发布评审政务信息,努力将网站办成中外公众了解中国商标评审事业发展的重要窗口和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网站建设从内容导向逐步走向服务导向,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社会服务水平。
(二十)研究裁决文书网上发布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参照人民法院判决书上网的做法,积极探索评审裁决书网上发布,增加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工作的了解、监督,以提高商评委的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六、大力加强商标评审基础建设,为商标评审工作高效运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十一)改善受理和接待条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设立评审受理窗口、接待室和咨询电话,完善功能设置,规范工作制度,为群众咨询、申请提供便捷条件和优质服务。
(二十二)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完成办公场所搬迁工作。按照总局的部署和规划做好搬迁安排,有计划、按步骤开展搬迁工作,确保人员、案卷、资产等安全,确保“受理不停、秩序不乱、资料不丢”,为保证案件审理周期和推动商标评审工作达到国际水平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
(二十三)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加强对评审案件申请量、审理量、待审量和应诉量、行政复议案件量等基础数据的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十四)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商标评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认真梳理和总结在实现“三五”目标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把握规律、科学谋划,将效能建设贯穿于评审工作制度建设中,形成人人讲效能、时时抓效能的工作氛围,促进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七、进一步推动商标评审宣传培训,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十五)大力加强商标评审宣传和培训,营造依法评审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商标评审法制宣传、工作宣传,按季度、分区域召开商标评审工作座谈会,并以会代训,切实增强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宣传评审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商评委的工作职能及成效,为商标评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十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服务基层活动的实效性。增强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和创造性服务意识,更加扎实地推进“走出机关,服务基层”活动,深入基层,认识市场,了解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走访等互动机制,编写综合运用商标评审业务服务经济发展简明读本,提高服务的实效性。
(二十七)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为推进商标评审工作达到国际水平夯实基础。跟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发展动态,借鉴和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与国外商标争议审理机构的交流,支持企业加强商标海外维权,在国际规则中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商标权益,扩大商标评审的国际影响力。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提升商标评审工作效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十八)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评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学习,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着力提高依法评审的能力。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知识产权战略的方针政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尤其是《商标法》修订颁布后,要重点学习和掌握。
(二十九)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提升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以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为重点,切实以学习型“一把手”带动学习型领导班子,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带动并形成学习型商标评审机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明政治纪律,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切实把班子建设成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科学发展、积极支持改革创新、认真落实总局工作部署、推动商标评审事业不断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三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依法商标评审理念。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颁布为契机,积极引导和激励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价值取向,提升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自觉树立公正执法、依法评审理念,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三十一)以“三个结合”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总局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商评委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拓展服务功能,以“走出机关、服务基层”为切入点,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调研活动相结合、与案件回访活动相结合、与案件调查相结合,努力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执法人员。
(三十二)强化干部的交流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拓宽干部培训渠道,特别是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训教育。尤其要针对商标评审工作专业性强、业务相对单一的特点,抓好综合素质提高的培训,为推进实现商标评审国际水平提供稳定的人才储备。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使干部在多个岗位得到锻炼,丰富阅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全面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服务科学发展的本领、依法行政的本领和调处复杂矛盾纠纷的本领。进一步加强辅助人员管理和评审能力的提高,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十三)加强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洁从政的商标评审队伍。认真落实中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工商廉政工作的部署,强化廉政教育,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运用“制度科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符合商标评审职能特点和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实现廉能管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筑牢道德底线、思想防线和纪律红线,努力做到“勤政促发展,廉政保平安”。
本文章由大连商标注册网转载 大家需要大连注册商标业务 请咨询 杨先生 1300945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