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状告“清风明月”


新闻来源:安徽商报     
   
 
  交了4万元加盟费,想开一家正规的足疗店,不想却打了两年的官司。15日,天津的王女士状告安徽合肥市清风明月足疗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清风明月),要求解除特许加盟合同,返回4万元加盟费,该案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类似诉讼在清风明月公司屡次发生。

  加盟商状告“清风明月”

  王女士和爱人黄先生在天津开了一家足疗店,他们一直想扩大经营。偶然的机会,他们看到网络上的推广广告,在多次电话邀请下, 2008年6月27日,黄先生来合肥考察。

  “当时想看他们培训技师的学校,但没能看到,仓促之下签了合同,还交了2400元技师服装费和900元药包费,回天津后不久就觉得不对劲。 ”黄先生告诉记者:“不仅没有拿到服装和药包,根据合同,清风明月应该派女技师6名、管理人员1名到我店里,但一个星期后只来了5个技师,其中有两个是15岁的小女孩,连暂住证都办不了。 ”

  根据王女士与清风明月签订的《清风明月足疗特许加盟合同书》,王女士交纳4万元加盟费;清风明月向王女士提供技师、商标使用权及专有技术,王女士成为天津市河东区境内唯一的清风明月足疗特许经营商。

  黄先生告诉记者:除了那5个技师,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收到。 2008年8月20日,在多次交涉不成的情况下,王女士委托合肥的律师提起诉讼。

  “清风明月”庭上零证据

  15日的庭审中,被告清风明月否认了王女士提出的没有向其提供足够技师、没有授予铜牌、没有转让专业技术的说法。该公司代理律师告诉法庭,由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即时结清合同,对方交4万元加盟费后,该公司就向其提供了7位技师、专业技术及服装和药包。对于王女士代理律师出具的两名未成年女技师的身份证复印件,清风明月表示身份证复印件不能当证据使用。

  法庭上,清风明月方面没有出具任何证据证明上述说法。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清风明月宣称“以国内著名中医专家、理疗教授等一批科技、营销、管理、策划精英为智囊核心,以系统过硬的足部保健技术为强大后盾,与国家一级策划营销公司强强联手,运用最科学、最先进的战略战术,精心打造足疗保健第一品牌”。

  但全国多处加盟清风明月的加盟客商纷纷向合肥市中院起诉,要求解除加盟合同,赔偿损失。

  “提起诉讼的加盟客商反映的问题大多是技师的问题,不是技师数量不够,就是技师跑掉了,或者技术水平不够等,”合肥中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该院至少受理了类似状告清风明月特许加盟合同纠纷案件5起。 (孔华 缪子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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