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答辩

 

商标撤三答辩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和信封;

3、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

(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文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

4、撤销商标申请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撤三答辩陈述的理由:

1、提供连续三年中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上要有被申请商标的标识,要能够显示出被申请商标的使用者等。

2、提供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被许可人使用商标的,也可以作为使用了该商标的证据,但要明确反映出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人之间的许可使用关系。

3、提供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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